同性之爱便不能长久?

  同性之爱会长久么?这是今天在学校的八荣八耻宣传板上看到的标语。顺便拍了张照片下来,如下。
  

  
  我对同性恋没有什么了解,也没为他们做过什么争取社会认同的工作,尽管很佩服那些为此在工作者的战士。据我所知,这样的战士,现在越来越多,也包括我国的人大代表,正在争取同性恋婚姻合法化。要在新的婚姻法中加入对同性恋的认可。
  不过今天却在学校宣传板上看到这样的宣传语。不知道又是哪个领导的主意。
  
  本来是想去问问学校相关的部门的。
  不过最终还是退却了,世俗的眼光还是恐怖的。现在也没有女朋友,到时候撤去了这块宣传板,却让我背上gay的称号,也是极尽不喜欢的。所以只是在博客上写篇这样的帖子,尽管没有太大的影响力,却也算在“懦弱”外表、不敢公开抗议的外表下的一点抗争吧!
  高中时候有个略微变态的老师,抹香水、掖手帕、扭屁股,还有其它一些让我们讨厌的举止。所以从那时候开始,便认为同性恋患者们就是这样的。多多少少,也认为那位老师,是位不折不扣的gay。
 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加,随着对西方社会的一些了解,随着认识的不断发展,慢慢开始觉得,同性恋并不能称为是一种病态。
  也就慢慢的对他们的称呼由同性恋患者变成同性恋者。少去一个“患”字,可能是自己对这块人群认识的一个转折点。
  
  以前听万峰节目,有句很好的名言:爱欲就像是一堆木柴,谁都可以去点燃,同性或者异性。
  对万峰的很多观点,我都很欣赏,对这句名言,更是佩服之至。
  用这样的一句看似很简单的道理,把很多人对同性恋者们的鄙视,化为乌有。
  异性恋们是用异性来填充自己的爱欲,而同性恋者们只是用同性来填充而已。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。
  
  现在我们对特殊人群的关爱还是太少。爱滋病人、乙肝患者、同性恋者,我倒是觉得,对特殊人群的关爱,更能体现我们社会主义的优越,更能体现我们的和谐社会。
  实习时候收治过一个爱滋患者,忘了是什么病而入院,也忘了有没有进行了手术,不过老师对他的态度,很让我钦佩!我们对这样的患者,更不能有任何特殊。就像普通人一样的对待,我想是对他们的最大的关爱。当然,后来那位患者出于感激,送了一大堆虾耙子过来,我老师愣是不敢要,后来收了也没敢吃。尽数倒去。不过至少没让那位患者知道我们如此的反应。
  老师这样的态度,是对病“人”的尊重,更是对特殊人群的尊重。很让我佩服,也值得很让我学习。
  
  随着宣传的逐渐普及,我们对艾滋患者、对乙肝患者,慢慢的更为宽容,更为理解,也更为关爱。
  也希望随着和谐社会的不断推进,对同性恋者也能更为宽容、更为理解、更为关爱。
  
  上面这样的宣传,这样的标语,希望能及早从我们国家消失。
  如果能让我表决对新婚姻法中是否增加同性恋婚姻的态度,我赞成。
  
  文末,也希望我们的新闻媒体,以后能更少的利用同性恋来增加自己的“关注度”。
  有些报道,我想不是对同性恋的关注,而是深入骨髓的刺痛!
  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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